高新区西永组团Y03-3-4/04地块和Y03-3-1/04地块以及两地块中间和北部规划的道路用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宝洪村,占地面积为35401.77平方米(约53亩)。东至梁滩河,南至梁滩河湿地,西至华月路,北至含谷工业污水处理厂。
根据重庆科学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调查地块现行规划,调查地块中包含(M1)一类工业用地(Y03-3-4/04地块、Y03-3-1/04地块)和城市道路用地(S1);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调查地块属于(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块,按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估,该标准中未列入的锰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得到的第二类用地方式下的风险控制值进行评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725-2016)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分析和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调查通过布点定量的调查方式进行,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法在场地内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含1个剖面样点位),共采集11个土壤样品(含1个平行样)。土壤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因子、pH、石油烃(C10~C40)、锰。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送检的土壤样品中所有关注的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推导的第二类用地方式下的风险控制值。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情况良好,不存在明显污染现象,监测因子浓度皆不超过相关标准,截止到本次调查评估时间为止,高新区西永组团Y03-3-4/04地块、Y03-3-1/04地块及规划道路现状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现行规划用地要求,不需进行详细土壤污染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