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展鸿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碎石来料加工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2021年3月12日,重庆市綦江区展鸿建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建筑用碎石来料加工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展鸿建材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3位专家组成。
重庆市綦江区展鸿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碎石来料加工新建项目位于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彭香村小石坝社,租赁重庆鼎丰化工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安装设备实施生产:占地面积约5000m2,建筑面积约3000m2,本项目不进行砂石原料开采。建设内容包括洗砂生产线1条,配套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办公区,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三废”及噪声治理等环保工程。本项目实行8小时工作制,设计生产能力为碎石10万吨/年、机制砂20万吨/年,共计3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79万元,占总投资约11.93%。
会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成员对项目环保设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会议听取了验收调查单位对验收报告(见附件2)的介绍,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验收组意见(见附件1)。
重庆市綦江区展鸿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碎石来料加工新建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满足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未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重庆市綦江区展鸿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碎石来料加工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