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土壤环境管理工作,防范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 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关于做好土壤 环境管理工作的函》,要求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确保 土壤环境安全。 重庆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江津白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位于江津区白沙镇宝 珠村大山沟,主要负责处置白沙、永兴、慈云、塘河、石蟆等镇的生活垃圾,采用卫生 填埋工艺,生活垃圾处理厂设计处理量140吨/天,使用年限14年,目前已运行12年。随着 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将替代江津白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处 置功能,江津区政府决定对江津白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封场处理。由于封场期垃 圾渗滤液将持续产生,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基于此,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 公示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需制订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成立项目组,负责公司的土壤污染隐 患自查与自行监测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 法(试行)》等的要求,制订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