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土壤环境管理工作,防范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关于做好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函》,要求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丹凤村,厂区目前有两条32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于2007年7月获得原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渝(津)环准[2007]135号),于2011年7月29日建成投入试生产,并于2014年9月获得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批复(渝(津)环验[2014]115号)。并根据江津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对窑尾废气采用空气分级燃烧法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法进行脱硝;2018年,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还利用现有1条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年处理量为5.95万吨;包括含水率≦65%的污泥(含生活和工业污泥)0.97万t/a、污染土4.98万t/a;2019年,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现有的两条32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污泥7.65万t/a,废轮胎、废塑料及生物质燃料(秸秆、菌渣、酒糟、药渣等)等可燃废弃物8万t/a。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服务范围为:江津区及周边地区。
协同处置项目涉及重金属污染土和有机污染土,为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公示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需制订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受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成立项目组,负责为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与自行监测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的要求,结合企业厂区布局以及生产特点,制定《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